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2

172.此后,一些修

172.此后,一些修道士灵人出现了,就是前面所提到的那些在世时曾为旅行的修道士或传教士的灵人。我们还看见来自这个星球的一群灵人,其中绝大多数是邪恶的;这些修道士灵人便引诱这群灵人接受他们的观点,以此迷惑他们。这些灵人出现在该星球的东部地区,将那里的善者赶走;于是,善者便到了该星球的北边,如我前面所说的。这群灵人,连同他们的迷惑者联为一体,直到人数达到数千人,然后被分离出去,他们当中的恶者被投入地狱。我可以与其中一个修道士灵人交谈,于是便问他在那里做什么。他说,他在教导他们关于主的事。我问还有别的吗?他说,关于天堂与地狱的事。我问还有什么,他说,关于赦罪的权柄,以及打开和关闭天堂的事。于是,他接受测验,以查看他所知关于主、信之真理、赦罪、人的救赎,以及天堂与地狱的事。结果发现,他几乎什么也不知道,对每一个主题都持有模糊和虚假的观念;只有获得利益和实施控制的欲望。他在世时就获得这种欲望,并将其从世上带来。所以,他被告知,他在这种欲望的驱使下到这个星球旅行,在教导人时如此欠缺,以致他必然剥夺该星球灵人的天堂之光,将地狱的黑暗带进来,从而将他们置于地狱,而非主的统治之下。此外,他在迷惑人方面诡计多端,但在天堂的事上却是个傻瓜。他因是这样一个人,故被投入地狱。这个星球的灵人由此从这些攻击者那里得以释放。

属天的奥秘 #4425

创世记34:1-31

创世记34:1-31
1.利亚给雅各所生的女儿底拿出去,要见那地的女子们。
2.那地的族长希未人、哈抹的儿子示剑看见她,就拉住她与她同寝,强行污辱了她。
3.示剑的灵魂系恋雅各的女儿底拿;他喜爱这少女,和这少女谈心。
4.示剑同他父亲哈抹说话,说,求你为我聘这女孩为妻。
5.雅各听见示剑玷污了他的女儿底拿,那时他的儿子们正和群畜在田野,雅各就沉默,等他们回来。
6.示剑的父亲哈抹出来,到雅各那里,要和他讲话。
7.雅各的儿子们听见这事,就从田野回来,人人痛心,极其恼怒,因示剑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与雅各的女儿同寝,这本是不应该作的。
8.哈抹和他们谈话,说,我的儿子示剑,他的灵魂恋慕你们的女儿,求你们将她给示剑为妻。
9.你们与我们结亲,你们可以把女儿给我们,也可以娶我们的女儿。
10.你们与我们同住吧!这地都在你们面前,只管在此居住,做买卖,置产业。
11.示剑对她父亲和弟兄们说,但愿我在你们眼前蒙恩,你们向我要什么,我都会给。
12.任凭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礼物,我必照你们向我所说的给你们,只要把这少女给我为妻。
13.雅各的儿子们,因为示剑玷污了他们的妹子底拿,就以诡诈回答示剑和他父亲哈抹,也如此说话。
14.对他们说,我们不能照这话去做,把我们的妹子给有阳皮的人,因为那是我们的羞辱。
15.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礼,和我们一样,
16.我们就把女儿给你们,也娶你们的女儿,我们便与你们同住,成为一样的人民。
17.倘若你们不听从我们受割礼,我们就带着我们的女儿走了。
18.他们的话在哈抹的眼中和他儿子示剑的眼中看为美。
19.那少年人行这话并不迟延,因为他喜爱雅各的女儿。他在他父亲全家族中也是最受尊重的。
20.哈抹和他儿子示剑到本城的门口,对本城的人讲说:
21.这些人与我们和睦,不如许他们在这地居住,做买卖;看哪,这地在他们面前也宽阔。我们可以娶他们的女儿为妻,也可以把我们的女儿嫁给他们。
22.惟有一个条件,这些人才肯应允和我们同住,成为一样的人民;就是我们中间所有的男丁都要受割礼,和他们受割礼一样。
23.他们的群畜、货财和一切的牲口岂不都归我们吗?只要我们依从他们,他们就与我们同住。
24.凡出他城门的人,就都听从哈抹和他儿子示剑的话。于是,他们就给凡出他城门的所有男丁都行了割礼。
25.到第三天,众人正在疼痛的时候,雅各的两个儿子,就是底拿的哥哥西缅和利未,各拿着剑,不动声色地来到城中,把一切男丁都杀了。
26.又用剑刃杀了哈抹和他儿子示剑,把底拿从示剑家里带出来就走了。
27.雅各的儿子们因为他们的妹子受了玷污,就来到被杀的人那里,掳掠那城。
28.夺了他们的羊群、牛群和驴,并城里田间所有的;
29.又把他们一切货财、孩子、妇女,并各房中所有的,都掳掠去了。
30.雅各对西缅和利未说,你们连累我,使我在这地的居民中,就是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有了臭名。我的人丁既然稀少,他们必聚集来击杀我,我和全家的人都必灭绝。
31.他们说,他岂可待我们的妹子如同妓女吗?
概览
4425.就内义而言,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雅各的后代:他们灭绝了古教会所拥有的一切教义真理。哈抹和示剑,连同他们城里的人,就代表这真理。因为雅各后代当中的教会代表唯独在于没有内在的外在,而古人当中的代表教会则在于具有内在的外在。

属天的奥秘 #4444

4444.“听见这事

4444.“听见这事,人人痛心,极其恼怒”表他们陷入反对古人当中的教会真理的邪恶。这从“痛心和极其恼怒”的含义清楚可知,“痛心和极其恼怒”在此是指陷入邪恶。接着这邪恶就反对古人当中的教会真理,因为它反对哈抹的儿子示剑,而示剑表示古人当中的真理,如前所述(4430, 4431节)。从下文明显可知,他们陷入邪恶,因为他们以诡诈说话(34:13),然后在示剑和哈抹满足他们的要求后,便杀了他们(34:26-29)。因此,“痛心和极其恼怒”在此表示他们陷入邪恶。按照接下来的话判断,即“因示剑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与雅各的女儿同寝,这本是不应该作的”,还有本章末尾:“他们说,他岂可待我们的妹子如同妓女吗”(34:31),他们的行为看似是由示剑与他们的妹子同寝而在他们里面所激起的激情。但这不是激情,因为激情不可能存在于陷入邪恶的人身上,只存在于处于良善的人身上,激情拥有良善在里面(4164节)。
诚然,存在于他们后代当中的宗教表象拥有良善在里面,因为它的一切细节和每个细节都代表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但就那些处于这种宗教表象的人而言,它根本没有任何良善在里面,因为他们唯独局限在没有内在的外在事物,如前所示。这个民族所拥有的宗教表象也一样,如今仍在他们当中盛行。他们承认摩西和众先知,因而承认圣言。圣言本身是神圣的,但对他们来说是不神圣的,因为他们在其一切细节中看到他们自己,从而使圣言变得世俗化。事实上,他们使圣言沦为地上的某种事物,因为他们不知道,甚至不关心它里面的任何天上事物。如果一个人民的状态成了这个样子,那么当他们自己的宗教表象主宰他们时,良善就不可能存在于他们里面。相反,邪恶会出现;事实上,天上的事物不会流入他们里面,因为他们会毁灭它。
此外,按照古教会也知道的律法,凡强污处女的人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如以下摩西五经中的话所规定的:
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她同寝,他总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应付出和处女聘礼一样多的银钱。(出埃及记22:16-17)
别处:
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订婚的处女,抓住她与她同寝,被人发现,与她同寝的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少女的父亲,因他强污了她,尽他一生的日子不可休她。(申命记 22:28-29)
古人也知道这条律法,这一事实从示剑对这少女的父亲和弟兄们所说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示剑对她父亲和弟兄们说,但愿我在你们眼前蒙恩,你们向我要什么,我都会给。任凭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礼物,我必照你们向我所说的给你们,只要把这少女给我为妻。(创世记34:11,12)
又因示剑愿意遵行这律法,底拿的弟兄们应允了,只要他照接下来的话给所有的男丁都行割礼,和他们一样:
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礼,和我们一样,我们就把女儿给你们,也娶你们的女儿,我们便与你们同住,成为一样的人民。(创世记34:15,16)
因此,很明显,底拿的弟兄们并没有照律法行事,因而不是以良善为动机,而是违反律法,因而是以邪恶为动机。
诚然,他们的律法禁止他们与外邦民族通婚,如摩西五经所述:
又为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他们的女儿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儿子也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出埃及记34:16)
又:
不可与列族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我,去事奉别神。(申命记7:3-4)
不过,这条律法是针对外邦民族制定的,以防止以色列人因与他们通婚从真正的代表性敬拜转向偶像崇拜;因为他们一旦变成崇拜崇拜者,就不能再代表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只能代表它们的反面,也就是地狱的事物。事实上,他们一旦成为偶像崇拜者,就会从地狱召唤出他们所敬拜并将神性代表所应用于的某个魔鬼,故经上说:他们不可“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之所以制定这条律法,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列族”表示以色列人所代表的良善与真理不可与之混合的邪恶与虚假,因而表示魔鬼和地狱之物不可与属天和属灵之物混合(参看3024e节)。
但决不禁止他们与那些接受他们的敬拜,并且在受割礼后承认耶和华的民族通婚。他们称这些人为“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在摩西五经,经上如此论及这些人: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向耶和华守逾越节,他所有的男丁务要受割礼,然后才容他前来遵守,他也就像本地居民一样;居民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同归一例。(出埃及记12:48-49)
又: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意向耶和华守逾越节,他要照逾越节的律例、典章行,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例。(民数记9:14)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并且“与他们一起”,是因为“寄居”表示接受教导;因此,“外人或寄居的”(sojourner)表示那些允许自己在律例和教义事物上接受教导的人(参看1463, 2025, 3672节)。摩西五经: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意将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你们怎样办理,他也要照样办理。至于会众,你们和寄居的外人都归一例,作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在耶和华面前你们怎样,寄居的也要怎样。
你们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当有一样的条例一样的典章。(民数记15:14-16)
别处:
与你们一起寄居的外人,你们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样。(利未记19:34)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你们只能有一样的典章。(利未记24:22)
不仅雅各和他的儿子们知道这律例,示剑和哈抹也知道,这一事实从他们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颁布给以色列和犹太民族的律例、典章和律法并不是新的,乃是诸如以前存在于古教会,以及自希伯起被称为希伯来的第二代古教会当中的那类,如前所示。从下面这些话明显看出,他们是知道这条律法的:
雅各的儿子们对哈抹和示剑说,我们不能照这话去做,把我们的妹子给有阳皮的人,因为那是我们的羞辱。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礼,和我们一样,我们就把女儿给你们,也娶你们的女儿,我们便与你们同住,成为一样的人民。(创世记34:14-16)
这同样从哈抹和示剑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们不仅同意了,还使自己和他们城里的所有男丁都受了割礼(34:18-24)。
由此明显可知,示剑成了这律法中所论及的外人,因而能娶雅各的女儿为妻;因此杀他们是难以启齿的恶行,雅各临死前也见证了这一点(创世记49:5-7)。不仅犹大,而且摩西,以及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王,并这百姓中的许多人都从外邦民族那里娶妻,这一事实从圣言的历史明显看出来;毋庸置疑,这些妻子接受了他们的律例、典章和律法,并被视为寄居的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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